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目前工程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1 清单计价模式目前应用多限于规范强制要求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而其它资金投资的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主管愿望不强。一些工程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类发包商,还在使用平米包干价、定额计价等计价方法。原因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在目前阶段对于工程建设单位在控制投资节约成本方面较传统计价模式并没有显著优势。另外一个原因在于目前工程建设垫资情况还很普遍,无法形成有效竞争,也是这类发包商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主管愿望不强的原因。 1.2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中不能客观反映工程合理造价,主观因素影响较大,部分发包商刻意压低招标控制价,导致投标单位恶性竞争。案例:某1.5万平米办公楼,精装修,工程正常造价4200万,发包方为降低造价,授意造价咨询公司降低工程取费标准,降正常一类工程取费降低为三类工程取费,套用普通档次装饰材料价格远远低于招标文件指定品牌材料价格,最终公布招标控制价为3800万,五家投标单位为保留投标资格仅有一家提出招标控制价过低,最终投标单位报价均基本接近招标控制价,其中一家以3700万中标,最终该工程结算价4300万,合同工期15个月,实际工期27个月。 1.3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使得投标单位为避免废标承担过度风险,为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埋下隐患。突出体现在清单工程量风险、过度人才机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等。例如有的招标文件要求清单工程量10%以内不予调整,转嫁了本来应由甲方承担的风险。有的招标文件要求材料价格不予调整,例如08年钢筋价格疯涨,由三千多元涨到六千多元,承包单位承担过度风险,必然影响工程正常进展。有的招标文件要求工程措施费一次包死,而实际施工过程中变更工程量大幅增加,超出承包单位正常承受范围。这样的招标条件下的招标过程中,投保单位必然考虑过多的风险因素,不利于发包商控制成本。 1.4 造价专业人员匮乏,特别体现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发包方无专业人员主管造价工作,变更、索赔、认价等工作无人管理,全部拖到结算阶段,导致结算难的现象。例如工程变更引起的原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清单项,新的综合单价不能在过程中确认,新增主材价格不能在过程中确认,承包商提出的工程索赔过程中不予批复。这些因素导致了结算过程争议过多,结算困难,很多的工程结算时间比工期还要长。 1.5 清单计价模式对项目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模式下,项目经理往往只需按图施工,做好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即可。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对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做好传统因素,更要求对工程变更、索赔工作的结合。 1.6 对传统定额依赖性过强,背离工程量清单计价初衷。在目前情况下,大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控制价编制都是通过传统定额来完成的,甚至评标办法都是基于传统定额指定,所谓清单计价,只是换了一个形式,与定额计价并无实质区别,不能真正有效形成竞争。 1.7 企业定额信息匮乏。企业定额基础数据的匮乏正是工程量清单计价不能摆脱传统定额束缚的根本原因。在目前国内建筑市场中,施工企业素质参差不齐,大量的个人包工队存在,没有编制企业定额的条件。集团化的施工企业有编制企业定额的条件,但是这些企业管理过于粗放,基础数据的匮乏制约了其编制企业定额的能力。另外,企业定额编制方法也是一个需要研究的课题。例如传统定额是将每一项的人工、材料、机械合在一个子目中,再计取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等。而工程实际过程中,人工费成本往往是主体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甚至包括辅材、辅助机械、措施项目等,工程机械费成本往往是机械租赁成本,不能分解到分项工程子目。企业定额如何编制以适应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要求,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1.8 造价主管部门造价信息数据库尚未健全。工程造价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价格信息(包括人工价格信息,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机械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指数、已完工程信息等。 1.9 建设工程承包模式还很不规范,不利于工程造价工作开展。案例:某集团公司甲承建某住宅小区工程,中标后甲将工程整体分包给乙建筑公司,计取3%管理费,乙建筑公司将工程主体劳务(含辅材、辅助机械)以140元/建筑面积发包给丙劳务公司,丙劳务公司将钢筋工程以28元/建筑面积分包给钢筋劳务队,丙劳务队雇佣工人戊按100元/天价格进行钢筋加工、绑扎工作。目前劳动定额是以工人戊的工作为样本测定的。对于真正参与工程投标报价的甲公司来说,传统定额不能真实反映成本,影响了工程造价工作健康发展。 1.10 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过于粗放。发包方对于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索赔没有专业人员进行分析,技术人员任意变更,导致工程实际投资远超预算,而且这些问题到结算阶段才能反映出来,为工程结算埋下隐患。 2 关于促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健康发展的若干建议 2.1 规范建筑市场。规范的市场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基础,没有一个规范的市场,市场有序竞争、企业自主报价都是空谈。有关部门应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建筑工程发承包、招投标等监督管理,培育健康的建筑市场。 2.2 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目前构成工程造价基本要素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由于建设各方主体人力、渠道等的限制,需要这方面最新信息引导计价活动。所以,应利用网络,建立、完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将有关市场价格、造价指数等信息迅速传送到社会各方,给工程计价服务。 2.3 加强招标控制价的备案及监管工作,保证清单计价公平公正性。对于恶意压低招标控制价的建设方、造价咨询方给予严厉处罚,鼓励投标单位对招标控制价合理性的质疑。 2.4 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工程合同的衔接。完善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标准合同文件,细化过程中控制的条款,将工程造价管理更好的融入合同中。同时加强合同的跟踪管理,做好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工作,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健康运行。 |